運用ISO9001標準在工廠內建立RoHS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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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RoHS指令,ISO9001標準,ISO14001標準
2003年2月,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以2002/95/EC號文正式公布:要求從2006年7月1日起進入歐盟的電氣電子產品都應符合歐盟有毒有害物質禁用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簡稱RoHS)。此指令主要是對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lián)苯及多溴聯(lián)苯醚含量進行限制。在全球引起很大反響。
歐盟各成員國將指令轉化成自己的國家法規(guī)。因各國的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制訂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行政措施都有差異。我國信息產業(yè)部也在2004年出臺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內容與RoHS指令類似,并成立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
隨著RoHS指令實施日期的迫近,國內電子電器出口企業(yè)及其上游供應商對應步伐也在加快。但如何能切實保證,提供給顧客的產品是持續(xù)穩(wěn)定合格的產品呢?對于產品來說,有害物質的含量是其質量特性之一。因此可以納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中管理。依托已經有的組織結構、供應商系統(tǒng)可以比較順利的完成預期目標。以下,談一些個人淺見。
一、運用ISO9001標準建立RoHS管理體系(以下按照ISO9001標準條款順序敘述)
首先需做策劃: 明確組織機構和其職責權限,確定需要的資源和運行準則,以及明確監(jiān)視、測量和分析過程。即可按照ROHS的特殊要求結合已有的質量管理體系制訂相應的程序,明確各流程。包括顧客要求的確認、溝通;供應商的管理(含供應商的選擇、監(jiān)察、指導)、材料的入庫檢驗(含檢驗方法和頻次、檢驗機構的選擇)、倉儲、設計開發(f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處理等等。
1、對于有害化學物質的管理,首先必須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權限。應覆蓋到公司所有與有害化學物質的管理相關的人員。并且應充分宣貫,以保證所有相關人員都了解以至熟悉。
本條也是基于ISO9001標準的5.5條款,應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得到規(guī)定和溝通。
2、對于大多數(shù)員工來說,ROHS指令是個新概念。對于該指令的內容、要求、作業(yè)注意事項都不了解。因此對相關人員展開培訓是必要的。尤其是對關鍵的崗位,如技術人員、采購人員、倉管、IQC、PQC、OQC、生產線的班組長、檢測設備使用人員。
本條也是基于ISO9001標準的6.2條款,所有與質量相關崗位的人員應該保證其有足夠的崗位能力。
3、7.2與顧客的溝通和合同評審
在接到顧客要求中包含有產品應對應RoHS指令時,應該按照ISO9001標準7.2條款的要求,嚴格進行合同評審。首先必須明確產品的要求,然后評價本工廠對應的能力(技術、品質管理、生產能力、材料系統(tǒng)等等)。必要時,合同評審還需要評價該產品對應RoHS指令后對工廠可能造成的損失,如在庫材料、成品的處置等等。
4、如需保證產品可以滿足RoHS指令,首先要從源頭-材料控制。同其它質量特性一樣,供應商也必須從體系保證可以提供持續(xù)穩(wěn)定合格的產品。所以,不僅僅要求供應商可以提供合格的樣品,還需要供應商建立完整的體系,實現(xiàn)過程控制。所以,大多數(shù)工廠都會做以下工作:
1) 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提供的ICP檢測數(shù)據(jù)。目前在國內可以開展此項業(yè)務的檢測機構比較多,比較知名的有SGS、CTI、TUV、ITS等。部分企業(yè)還指定了某幾個檢測機構作為本企業(yè)和供應商的定點檢測機構。
2) 供應商現(xiàn)場監(jiān)察,檢查體系保證能力。涉及RoHS指令相關的人員教育、設備設施管理、內部檢查系統(tǒng)、供應商管理、材料檢驗、倉儲、狀態(tài)標識等等。
本條也是基于ISO9001標準的7.4條款,“組織應保證所采購的產品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要求”,“組織應根據(jù)供方按組織的要求提供產品的能力評價和選擇供方”
5、為防止在制造中混入非RoHS對應的材料,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從入庫檢驗到成品包裝,都做出明確的標識是必要的。標識方法以醒目、易于理解為宜。
本條是基于ISO9001標準的7.5.3條款,適當時,組織應對產品和材料做適宜標識,以識別產品和產品狀態(tài)。
6、按照ISO9001標準8.2.2條款的要求,在體系運行后,應按照策劃的間隔對體系運行的符合性、有效性進行檢查,同樣,在RoHS管理體系中也應執(zhí)行。體系運行初期,應適當增加監(jiān)察頻次,在體系運行穩(wěn)定后,可并入工廠的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計劃中。
7、對于產品、材料,應該按照工廠的策劃,對6種有害物質的含量進行監(jiān)測。如測量結果是不合格品,應立即啟動“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以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必要時,應通報顧客。
產品不能滿足顧客關于6種有害物質成分含量的要求時,往往被判定為致命不良。因此,必要時還需啟動“糾正預防措施”程序,調查不合格發(fā)生的原因,采取適當?shù)募m正預防措施,以達到持續(xù)改進的目的。
本條是基于ISO9001標準的8.2.4,8.3,8.5條款:產品的監(jiān)視和測量,不合格品控制,改進。
8、在RoHS管理中還需要運用標準中其它條款,其運用總則和上述各條款相同,即在把握標準的基本要求時,需結合工廠實際和RoHS指令的特點。
二、RoHS指令與ISO1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標準。
不同點:RoHS指令是產品要求,根據(jù)不同顧客的要求,控制的標準有差異。而ISO14000標準規(guī)定了對環(huán)境管理體系的要求,適用與有意愿的組織,標準本身并不規(guī)定產品要求。
相同點:兩者都著眼與減少環(huán)境污染,節(jié)約資源。
參考文獻:《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
《歐盟各成員國轉化WEEE和RoHS指令的國家法規(guī)譯文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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