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關于RFID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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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的“網(wǎng)絡前瞻”欄目連續(xù)兩期刊登了美國《Network World》專欄作家Mark Gibbs所寫的關于RFID應用的文章,從這兩篇文章中,國內讀者應能體會到美國人在技術應用上的細致之處。
比如說文中提到的第一個問題,如果學生在破壞公共設施的時候故意不戴電子標簽或者盜用他人的標簽怎么辦?考慮問題細到這般地步,真有些匪夷所思,不過這還不算太匪夷所思的。還有人已經(jīng)想到,如果把RFID芯片做得極小然后植入人體中,不就能避免此類問題嗎?這可不是什么奇談怪論,因為在美國已經(jīng)有人在這么做了!
去年10月,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就曾發(fā)布過一份批示,準許醫(yī)療系統(tǒng)可以將數(shù)字應用公司所研制的米粒般大小的VeriChip植入病人的表皮內,以便采集病人的診療和用藥數(shù)據(jù)。
比這更匪夷所思的是,已經(jīng)有人向美國國防部提議給所有美國大兵的體內都植入類似的RFID芯片!我不知道美國大兵會做何感想,但我知道我自己的感覺是有些毛骨悚然。雖說軍人以服從為天職,體內植入芯片大概也不好反對;但如果有一天企業(yè)的員工也必須植入此類芯片又會怎樣?我們會以侵犯了人身自由和隱私權而拒絕植入嗎?
也許有人會說,RFID讀卡器(或掃描器)與RFID芯片的距離一般最多只能在3米以內才可能搜集信息,又何必如此擔憂?然而隨著技術的進展,RFID芯片的信息傳輸距離只會越來越大。已經(jīng)有專家預測,最終,人類將可以利用GPS技術通過衛(wèi)星來掃描RFID芯片的信息!人類將從此生活在一個個人毫無隱私,而且無所遁形的世界里,你覺得怎樣?
也許有人會說,我們離這一天還早呢。然而在現(xiàn)階段的美國,消費者可以說已經(jīng)在遭遇著電子標簽的包圍。比如說超市上架的各類物品、剃須刀,甚至女士們用的每一支口紅里都可能嵌有RFID標簽。這些你還意識不到其存在的標簽的作用和將來可能植入人體的標簽沒什么不同。
所以這已經(jīng)不再是少數(shù)人的擔憂。美國好幾個消費者權益組織,如消費者反超市隱私侵權組織(CASPIAN)、全美自由聯(lián)盟、電子新領域基金會、電子隱私信息中心和其他組織已經(jīng)共同發(fā)起倡議一項電子標簽立法,即《RFID知情權法》,要求嵌有或貼有標簽的商品必須明示消費者,并且應讓消費者有選擇啟用或禁用電子標簽的權利。
與美國RFID的應用狀況相比,而且相關的立法程序也已啟動的情況相比,我們更大的隱憂是中國的RFID應用可能已大大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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