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者”騰訊這次入局智能電視 還能坐享其成嗎?
此次“狗日的”可能不是騰訊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201601/285920.htm誠然,“企鵝電視”可能是互聯(lián)網電視領域半路殺出的程咬金,但此次卻不一定是攔路虎。因為基于當前的情況,對于騰訊、阿里、百度等而言,搶占TV端用戶,最大的阻礙可能是來自廣電的政策約束。
眾所周知,廣電總局一直在變著花樣推廣它的TVOS智能電視操作系統(tǒng),之所以如此,最大的原因就是為了方便監(jiān)管。正如廣電總局科技司司長王效杰所言,研發(fā)TVOS1.0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通過該系統(tǒng)以及統(tǒng)一的應用程序商店,實現(xiàn)對智能電視終端從內容到應用的“可管可控”。
但是,業(yè)內普遍的觀點認為,“操作系統(tǒng)對于OTT電視而言極其重要,因為這會直接涉及UI界面的開機格式,影視內容播出,以及許多應用程序的下載權利。而這兩正是一臺OTT電視最重要的核心,關乎到所謂的OTT生態(tài)系統(tǒng)?!?/p>
如此一來,就出現(xiàn)了利益糾葛。因為一旦一致安裝和使用了TVOS操作系統(tǒng),像阿里的YUNOS、蘇寧的PPOS以及百視通、芒果TV、樂視等各自的操作系統(tǒng)不復存在,實際上大家最后就是一種同質化競爭,各自已沒有任何優(yōu)勢可言,又談什么互聯(lián)網電視生態(tài)呢?
而根據(jù)我朝的管理習性,雖然當下面臨較大阻力,但應該也只是時間以及方式軟與硬的問題。因為王司長的話不得不讓人臣服:“Android也好,iOS也好,都是有‘后門’的。我國不允許電視上出現(xiàn)不安全的或者沒有公信力的內容。擁有了自己的智能電視操作系統(tǒng)之后,就可以做到‘可管可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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