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跟魅族的專利官司原來是這么回事兒
“黑盒子”究竟有多重要?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201607/293989.htm魅族在媒體溝通會里,把“黑盒子”概念作為遲遲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重要理由:
所以,這個問題不是高通給魅族要約,符不符合高通對發(fā)改委提出的,發(fā)改委沒有正式承認要求他跟手機品牌制定一個合理價格的內容,即使符合了,我們也要看一看,這一百多份協(xié)議打開之后,它是不是“公平、合理、非歧視”。
問題是魅族不能看其它手機公司的協(xié)議,所以并不知道這協(xié)議是否“公平、合理、非歧視”。他們舉了一個例子,就是手機存儲容量增加了,就需要付出更多的專利費,用來證明“黑盒子”的不合理性。
無疑,由于“黑盒子”的關系,我們并不知道這個專利費的詳情,但是:
究竟是“手機存儲容量增加,導致專利費增加”?
還是因為“存儲容量導致整機費用增加,進而專利費也同時增加”?
我們真的不知道是哪一種情況。但如果是“整機費用增加,進而專利費也同時增加”,這向來是標準專利授權的常態(tài)。摩托羅拉最初也是這樣向微軟要授權費,而且,摩托羅拉還是整機計算,而高通僅是以整機65%計算。
我們也向有物報告創(chuàng)辦人、前美國專利律師周欽華查詢有關“黑盒子”的事。他也不能確認“黑盒子”是否合理,但至少這種“黑盒子”在專利談判里是常見的。他指出:
談費率的時候,授權方不會希望告訴對方其他人的價格,因為對方一定會拿來殺價。所以說的時候就要隱藏很多。比如說高通跟蘋果可能有互相授權,這樣會拉低價格,但中國小廠沒有??墒歉咄ú⒉幌牍_互相授權的細節(jié),所以一定不會公開所有條約細節(jié)。總而言之,高通無法公開所有過去談判細節(jié),是常見的;被授權方抱怨資訊不夠,無法判斷是否FRAND,也是常見的。
同樣地,“黑盒子”本來也是專利授權評判的常態(tài)。
沒有“黑盒子”就能公平?
當然,“黑盒子”是專利授權的常態(tài),那并不代表那是合理的。但有一點值得一提的是,高通已經把費率公開了,包括:
3G設備(包括3G/4G多模設備)收取5%的許可費;
對包括3模LTE-TDD在內的4G設備如不實施CDMA或WCDMA則收取3.5%的許可費;
在上述每種情況中許可費基數(shù)為設備凈售價的65%。
當然,這費率是否偏高,本身仍有存有各種爭議,但既然高通強調整改方案已得發(fā)改委承認的話,而發(fā)改委也沒有反對,況且其它手機公司都以費率繳費;故此,愛范兒先排除發(fā)改委的協(xié)議費率是否有不合理(這將會是另一案子),而是魅族的爭議點“不公平”:
究竟是高通給魅族的協(xié)議高于這個費率?
還是魅族認為其他公司(例如使用高通芯片的公司)的費率低于此費率,所以覺得不公平?
如果是高通的協(xié)議高于公布的費率,那魅族應該不怕與高通對簿公堂:畢境就連高通自己也表示這費率是“合理”的,如果違反了自己的“合理”要約,高通自己也不見得能取勝。
所以我們集中討論后者,即其他公司(例如使用高通芯片的公司)的費率是否低于高通宣布的費率。至少,魅族在溝通會就強調:“即使符合了,我們也要看一看,這一百多份協(xié)議打開之后,它是不是公平、合理、非歧視”,那代表了合理與否的重點,不是高通的費率本身,而是其他公司的費率是否低于公布的費率。
不過,魅族曾指他們要求的是一個平等的談判對手,因為“魅族可能是絕無僅有的,不依靠高通做大做強的手機企業(yè)”;他們也特意拿出華為作例子,指出他們兩者都是少數(shù)不用高通芯片的。
那魅族用什么芯片?用聯(lián)發(fā)科(MTK)的。但聯(lián)發(fā)科芯片與高通有“不授權協(xié)議”,使用聯(lián)發(fā)科芯片不可能像三星芯片一樣,能透過交叉授權來減低授權費;而且,魅族在媒體溝通會上承認自己在通信上的專利不多,所以自己也沒有“交叉授權”的能力。
當魅族使用聯(lián)發(fā)科芯片的一刻,就注定他們要比其使用它手機芯片的手機公司,要繳交更高的授權費用。
而且,盡管排除了交叉授權的因素,使用高通芯片能得到折扣,亦是業(yè)界的共識。所以不使用高通芯片的魅族,也幾乎不可能與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機公司同一費率。專利律師周欽華表示:
因為沒買我的芯片,授權費較高,也是常見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因為買我的芯片,出貨量比較好估,所以會有折扣;不買我的晶片,你很有可能少報,我也不知道。事實上,如果自己的出貨客戶沒額外折扣,反而會被罵得更大聲。
簡單來說,即使魅族真的打開了黑盒子,他們很大可能仍然會發(fā)現(xiàn)自己的授權費真的比別人要高,而且,這也是很正常的事。“公平、合理、無歧視”要求專利擁有者對不同公司一視同仁,但沒有要求連費用也一模一樣。
所以真的給魅族打開了黑盒子,魅族也不一定能得到他們心目中的“公平、合理、無歧視”費率。
為甚么要訴諸訟訴?
愛范兒不是法庭,也不是律師,我們的意見不能視為正式的法律意見,也不能給大家一個真正的是非判斷。但是我們把來龍去脈詳細列出,讓大家理解:在事非對錯后面的各種策略。
知乎上有律師如是說:
高通這次起訴,要錢是次要的,主要是想讓自己的專利收費標準通過司法確認。訴訟中魅族敗訴是必然的,很大可能會庭前和解或法院調解。按照魅族的一貫風格,利用這次訴訟搞一次弱勢營銷實在是值得。
事實上,在近年愈來愈多的“FRAND劫持”事件下,高通未來在“標準必要專利”上遇到侵權的情況,將會愈來愈多。故此他們在2015年取得了發(fā)改委對授權條款的承認,而這次也需取得一次法庭的案例,來準備面對可能愈來愈多“魅族”的出現(xiàn)。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