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之父:Linux Kernel圣域不能搬上法庭,否則將瓦解社群信任
針對違反GPL授權的Linux官司,Torvalds認同知名開發(fā)人員Kroah-Hartman,他認為訴訟的風險不只是可能會輸?shù)艄偎?,還可能會失去社群及朋友,而且會破壞社群數(shù)十年來建立的信任及善意。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201609/296647.htmLinux之父Linus Torvalds 最近呼應了知名Linux Kernel開發(fā)人員Greg Kroah-Hartman的看法, 認為把違反GPL授權的Linux案件搬上法院不會帶來任何的友誼,而是讓你看起來像是個惡霸,這些訴訟案破壞了社群、 瓦解了信任,也將摧毀Linux社群數(shù)十年來所建立的善意。
全球首起Linunx訴訟案為代表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xiàn)SF)的軟體自由法律中心( 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SFLC)在2007年控告Monsoon Multimedia侵犯BusyBox的案件。
BusyBox為一適用于嵌入式系統(tǒng)的Unix工具包,并采用GPL v2授權。SFLC相繼控告了使用BusyBox卻未依照GPL v2授權釋出客制化程式碼的眾多業(yè)者, 包括開發(fā)基于BusyBox之數(shù)位影片產(chǎn)品的Monsoon Multimedia、多家家電業(yè)者以及思科。
最近的例子、也是引爆Kroah- Hartman怒火的則是軟體自由保護協(xié)會(Software Freedom Conservancy, SFC)與FSF再度挺身替開發(fā)人員控告VMware的hypervisor產(chǎn)品ESXi 使用了BusyBox,而未釋出原始碼。 今年8月法院已判決VMware勝訴,而控方則有意上訴。
Kroah-Hartman表示, 他不希望Linux成為GPL的判例, 如同SFC近日的作法一般。
SFC的主席Bradley M. Kuhn則說,他們發(fā)現(xiàn)有些業(yè)者故意侵犯GPL授權, 還堂而皇之地拒絕遵循GPL,使得SFC只有兩種選擇— 放棄GPL或是提告。
Kroah-Hartman強調,他并非反對GPL的強制執(zhí)行, 只是反對SFC所采行的辦法。 同樣有很多人告訴他若要他們遵循GPL,那么就請法院裁決, 但他從來沒有告過誰,每次都是以程式解決,而且每次都奏效了。
Kroah-Hartman闡述了他反對訴訟的原因: 一旦提告了,企業(yè)就會拒絕再與外部開發(fā)人交流, 還會聘請更多的律師來防御及保護自己, 任何原本在企業(yè)內部提倡或堅持使用Linux的人都會成為眾矢之的,當律師知道可以發(fā)動全力攻擊的時候就會無所不用其極。
Kroah- Hartman希望不論是企業(yè)內外的開發(fā)人員都可以面對面地溝通及討論,達到合作的目的,而不需律師的涉入。
Torvalds認同Kroah-Hartman的看法, 指出訴訟的風險不只在于可能會輸?shù)艄偎?,還可能會失去社群, 以及失去朋友。訴訟無法建立友誼,反之會讓你看起來像是個惡霸, 那些宣稱要拯救開放源碼專案的律師實際上是摧毀了這些專案。
對于BusyBox訴訟案,Torvalds說他不知道除了律師跟瘋狂的家伙之外, 還有誰會因為這個案件而開心,此案唯一造成的結果是混亂的爭吵, 不管是一般開發(fā)人員、商業(yè)開發(fā)人員或是使用者都急著想逃離, 而最初的維護人員或是提出訴訟的維護人員也都公開承認這真是場災難。
Torvalds建議Linux社群應在Kernel高峰會上討論GPL的議題,且跟討論其他議題一樣,聚集的是開發(fā)人員,而非律師,除非這些律師也具備維護跟建立程式碼的能力。今年的Linux年度Kernel高峰會(Linux Kernel Summit)將在10月31日于新墨西哥州的Santa Fe展開, 將透過提名方式選出受邀的Kernel開發(fā)人員及業(yè)界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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