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的概念與設計要點
在建筑電氣設計中, 應急照明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多種設計規(guī)范及強制性條文中都對其做了規(guī)定。一個建筑物中應急照明設計的合理與否, 直接關系到在火災、停電等事故中, 建筑功能能否正常運轉, 人員能否安全及時疏散, 財產(chǎn)能否保全。中國照明網(wǎng)技術論文·LED照明
1 應急照明概念
因正常照明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稱為應急照明。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及安全照明。JG J 16-200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以下簡稱《民規(guī)》 ) 第10. 3. 2條規(guī)定: 正常照明因故熄滅后, 需確保正常工作或繼續(xù)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 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 應設置疏散照明; 需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 應設置安全照明??梢姂闭彰靼▊溆谜彰?、疏散照明及安全照明。
正常照明電源失效, 包括平時故障停電和火災事故停電, 兩種情況要確保繼續(xù)正常工作或進行活動, 從供電上有著本質的不同?;馂氖鹿释k姂獙倩馂膽闭彰? 平時故障停電應屬事故照明(非火災應急照明)。按照《民規(guī)》 第13. 8. 2條、GB 50016-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以下簡稱《低規(guī)》 )第11. 3. 2條第4款、GB 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2005年版) (以下簡稱《高規(guī)》 )第9. 2. 2條的規(guī)定: 消防控制室、自備電源室、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火災時仍需要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或房間, 屬于消防工作區(qū)域。該區(qū)域應急照明屬于火災應急照明, 其設施應為消防用電設備。按照《民規(guī)》 第13. 8. 3條、第13. 8. 6條、《低規(guī)》第11. 3. 2條、第11. 3. 5條、《高規(guī)》 第9. 2. 1條、第9. 2. 2條的規(guī)定: 公共建筑內人員密集性場所不屬于火災時消防工作區(qū)域, 只設置疏散照明, 其確保繼續(xù)正常工作或進行活動的應急照明屬于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事故照明)。可見, 應急備用照明應劃分為火災應急備用照明和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兩類?!睹褚?guī)》 第10. 3. 2條、第10. 5. 5條等表述應急照明的條文對兩類應急照明形式的泛指, 第13. 8節(jié)(火災應急照明) 條文是對火災應急照明的專項規(guī)定。疏散照明其意義就是火災(或突發(fā)事故) 情況下為人員安全疏散撤離火災現(xiàn)場配備的設施。
2 應急照明的特征
2. 1 應急備用照明的特征
前文提到的應急備用照明分類為火災應急備用照明和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兩者在設計和運行上有著本質的不同。使用場所不同: 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用于消防工作區(qū)域(場所見《民規(guī)》 第13. 8. 2條)。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大中型公共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 此類場所為保證故障停電時維持正常的工作和社會秩序, 減小經(jīng)濟損失, 保障人員和財產(chǎn)安全, 設置備用照明。
用電性質不同: 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屬于消防用電設備, 其供電負荷等級、應急電源設置、配電系統(tǒng)均應按消防用電性質設計。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不能代替火災應急照明, 不能進入消防配電系統(tǒng), 屬于一級、二級一般照明用電負荷, 其配電系統(tǒng)應與火災應急備用照明分開獨立設置, 不需要強制啟動, 火災時應按非消防負荷切除電源。
照度標準要求不同: 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因火災時堅持工作(消防工作區(qū)域), 其照度值與正常照明的照度值一樣。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按《民規(guī)》 第10. 5. 5 條規(guī)定, 不低于一般照明的10%, 大型場館可達到50%, 甚至100% ( 如國際賽事體育場館、國際會議中心)。
燈具選型不同: 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燈具選型應符合GB 17945消防應急燈具的有關規(guī)定: 消防應急燈具外殼應選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氧指數(shù)不小于30) , 內部連線宜采用耐溫不小于105 ! 導線。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應按普通照明燈具選型。連續(xù)供電時間不同: 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最小持續(xù)供電時間為180 m in, 這與建筑物設定的最高耐火極限相一致。非消防應急備用照明: 未設置時間限定, 完全取決于設置場所的需要。
導線選型及線路敷設要求不同: 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按《民規(guī)》第13. 10. 1條、第13. 10. 4條、第13. 10. 5條、《低規(guī)》 第11. 1. 6條、《高規(guī)》第9. 1. 4條執(zhí)行。非火災應急備用照明: 按一般照明線路選型和敷設規(guī)定執(zhí)行。
2. 2 疏散照明的特征
疏散照明用電性質屬于消防用電設備。照度值應按??民規(guī)第13. 8. 6條的規(guī)定: 樓梯間、人員密集區(qū)、地下層不小于5 Lx, 疏散通道不小于0. 5 Lx。最小持續(xù)供電時間不小于30 m in。燈具選型, 按消防應急燈具標準配置。饋電線路, 按消防用電線路要求選型和敷設。配電方式, 應與消防應急備用照明線路分開設置。控制方式, 應在火災時強行點亮。
3 火災應急照明供電電源的選擇
選擇依據(jù): 火災應急照明供電電源, 應依據(jù)應急照明的負荷容量, 容許中斷的供電時間, 用電持續(xù)的最小時間, 供電電源的轉換時間, 光源及燈具產(chǎn)品的技術要求來選擇。電源類別: 火災應急照明供電電源, 應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專用饋電線路, 獨立于正常電源的發(fā)動機組, 蓄電池組, 或以上任意2種~ 3種電源組合的供電方式。供電方式: 消防應急備用照明要求工作時間較長, 在180 m in以上。疏散照明工作時間相對較短, 一般在30 m in以上, 但要求啟動快, 允許停電時間短。消防應急照明電源, 應優(yōu)先采用市電、柴油發(fā)電機組。當不能滿足要求時, 才采用蓄電池電源。當建筑物內設置有自啟動發(fā)電機時, 為滿足轉換時間的要求, 應輔以蓄電池電源。蓄電池電源一般用于疏散照明, 電源裝置如EPS集中應急電源裝置和照明器具自帶蓄電池。
4 火災應急照明系統(tǒng)設計措施
火災應急照明燈具的選擇應符合GB 17945 消防應急燈具的規(guī)定。疏散通道照明燈具一般裝設在頂棚上, 由于燈具選型為消防專用燈具, 很難與普通燈具協(xié)調并統(tǒng)一風格, 這一點應引起注意, 并合理調整布燈位置, 滿足照度要求。特別是大空間場所, 當交通流線關系不明確時, 建議預留應急照明配電箱, 提出具體文字要求, 后置裝修設計處理, 并宜采用地面布燈形式, 增加地面布燈數(shù)量。疏散指示標志, 要疏散導向合理、明顯, 各樓層應以最短流線指向疏散樓梯間, 火災應急照明燈具內光源應選用快速點燃瞬時點燃光源, 應慎用高壓氣體放電燈。火災應急照明不應使用調光裝置?;馂膽眰溆谜彰骱突馂氖枭⒄彰鞴╇婋娫捶绞綉獫M足負荷等級、應急電源轉換時間的要求?;馂膽眰溆谜彰飨到y(tǒng)采用蓄電池組作備用電源, 其安時數(shù)應保證在180 m in以上。金融商業(yè)交易場所轉換時間不大于1. 5 s, 是指收銀臺、金銀珠寶、名貴物品等處。
注意區(qū)分火災應急備用照明系統(tǒng)( 消防用電性質) 與非火災備用照明系統(tǒng)(非消防用電性質), 兩者應分別獨立設置。火災應急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應由同一分支回路供電, 嚴禁在輸出回路中連接插座。分支干線不宜跨越防火分區(qū), 必須跨越時, 應做防火封堵措施。住宅無防火分區(qū)概念, 每層不是一個防火分區(qū), 其公共區(qū)域一般照明( 燈數(shù)少)可與疏散照明合設, 但應滿足疏散應急照明設計要求。應注意高層住宅樓梯間接入火災應急照明系統(tǒng)的燈具控制開關如采用自熄開關, 必須能實現(xiàn)強啟控制, 建議采用定時開關, 不采用聲光控開關。火災應急照明線路不應與正常照明線路共管敷設。在同一橋架內敷設時, 中間用不燃隔板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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