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立信打開潘多拉魔盒:小米的專利噩夢才剛開始
雄心勃勃邁向國際化的小米迎來當頭棒喝,在其當前第二大市場印度遭遇“禁售”。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266797.htm據(jù)悉,近日愛立信以小米侵犯其“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向當?shù)胤ㄔ禾岢銎鹪V;新德里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小米侵犯專利為事實,下發(fā)禁令,要求小米停止在印度銷售和進口手機。
此次專利訴訟可謂“意料之中,卻又在情理之外”:國產(chǎn)手機專利支撐薄弱,對走出國門被揮專利大棒,應該早有心里準備;而愛立信大棒是“殺威棒”,一上來就直接終極殺招——“禁售”。愛立信直接申訴“禁售”是否合理,法院的判決又是否妥當呢?
禁售是否合理
作為“核武器”,在什么樣的情況下能夠申請禁售一直是困擾業(yè)界的難題。不同的利益陣營對此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
高通等傳統(tǒng)的提供標準和硬件的公司認為,應允許專利權利對被許可人申請禁令;蘋果等公司認為,F(xiàn)RAND原則中的“合理原則”需要進一步明確,不應該允許針對標準必要專利的禁令申請。雙方觀點差別的背后,則是進入產(chǎn)業(yè)鏈時間節(jié)點差異造成了專利不對等。
從歐盟在10月份的最新解釋來看,SEP持有人如果遵守FRAND承諾,在尋求救濟或者提出禁令之前,以書面形式向侵權者說明侵權事實理由、侵權形式,任何情況下提供涉嫌侵權的專利許可條款,要包含明確的專利許可費和計算方法---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侵權人必須以嚴肅認真的態(tài)度對SEP持有人的提議做出回應,如果不接受報價則及時以書面形式給出不同意條款的合理還價,如果侵權人的行為純粹屬于戰(zhàn)術/拖延,SEP持有人糾正該行為而發(fā)起訴訟并請求禁令的做法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昨日愛立信發(fā)表聲明,稱過去3年多一直嘗試與小米進行對話,小米拒絕任何回應;長達三年的溝通而無果,愛立信明顯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由此可見,禁售申訴完全合理。
噩夢才剛剛開始
小米今年7月開始在印度的正式營運,該地區(qū)是其增長最為迅猛的市場之一,據(jù)統(tǒng)計,截至10月,小米手機在印度的銷量已超過50萬部,如今被禁售意味著小米痛失其第二大市場;而這,或許只是小米國際化噩夢的開始。
目前已經(jīng)有不少核心專利廠商對外公布了LTE專利組合許可費率,高通為3.25%,摩托羅拉2.25%,阿朗最高2%,華為、愛立信、諾基亞各為1.5%,中興為1%。
雖然各自的收取比例并不高,但總額和總比例卻是非常高。以一款400美元的智能手機為例,零部件的成本大概在120-150美元,但有被收費的潛在專利費總和就達到了120美元。LTE蜂窩通信的基帶售價大概是10-13美元,但蜂窩通信許可費就是60美元。
在專利費的收取中,這些廠家的專利許可費累計疊加,按整機收取,而專利弱勢企業(yè)無緣非貨幣支付(即專利交叉許可)。小米正是這樣的專利弱勢者,面對這些廠家不僅無法專利交叉許可;倘若諸多專利大佬拿起專利這項武器,年輕的小米只能淪為砧板上的魚肉。
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實際上,相比以上對專利“明碼標價”的大佬,最難纏的還是那些“專利流氓(PAEs)”。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的專家曾指出,全球專利訴訟趨勢猛漲,智能終端領域訴訟占全年訴訟量猛增,從2011年開始24%,2012年36%,2013年33%。
而這個比例快速增長的背后,除了產(chǎn)業(yè)技術快速發(fā)展、融合,行業(yè)滲透引發(fā)的利益沖突之外,PAEs在高額許可費和賠償刺激下積極發(fā)起訴訟也是一個很關鍵的地方。
出于自身運營的角度考慮,有不少專利大戶都在與PAEs展開合作。比如,諾基亞手機業(yè)務被微軟收購之后,代工OEM推出產(chǎn)品,擬提高專利費,通過與PAEs合作,剝離了很多LTE專利給Sisvel公司;愛立信也與UnwiredPlanet合作,轉讓了部分專利組合。
相比上述傳統(tǒng)的企業(yè)專利大佬,這些流氓專利公司的專利訴訟往往更活躍。
業(yè)內人士指出,愛立信與小米的最終結局或許以小米支付錢款了事。然而隨著市場的逐步擴大,小米的盈利也將讓更多人“眼紅”,此次愛立信的“禁售”訴求之后,或招致更多人邁向對小米揮動專利大棒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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