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基礎知識問答(六)
8.國家規(guī)定電系統標準頻率及其允許偏差是什么?
答:國家規(guī)定電力系統標準頻率為50Hz。對容量在3000MW以上的系統,頻率允許偏差為50+-0.2Hz,電鐘指示與標準時間偏差不大于30s;容量在3000MW以下的系統,頻繁允許偏差為50+-0.5Hz,電鐘指示與標準時間偏差不大于1min。
9.為什么要核相?
答:若相位或相序不同的交流電源并列或合環(huán),將產生很大的電流,巨大的電流會造成發(fā)電機或電氣設備的損壞,因此需要核相。為了正確的并列,不但要一次相序和相位正確,還要求二次相位和相序正確,否則也會發(fā)生非同期并列。
10.哪些情況下要核相?
答:對于新投產的線路或更改后的線路,必須進行相位、相序核對,與并列有關的二次回路檢修時改動過,也須核對相位、相序。
11.引起電力系統異步振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引起系統振蕩的原因為:
a) 輸電線路輸送功率超過極限值造成靜態(tài)穩(wěn)定破壞;
b) 電網發(fā)生短路故障,切除大容量的發(fā)電、輸電或變電設備,負荷瞬間發(fā)生較大突變等造成電力系統暫態(tài)穩(wěn)定破壞;
c) 環(huán)狀系統(或并列雙回線)突然開環(huán),使兩部分系統聯系阻抗突然增大,引起動穩(wěn)定破壞而失去同步;
d) 大容量機組跳閘或失磁,使系統聯絡線負荷增長或使系統電壓嚴重下降,造成聯絡線穩(wěn)定極限降低,易引起穩(wěn)定破壞;
e) 電源間非同步合閘未能拖入同步。
12.系統振蕩時一般現象是什么?
答:系統振蕩時一般現象有:
a) 發(fā)電機,變壓器,線路的電壓表,電流表及功率表周期性的劇烈擺動,發(fā)電機和變壓器發(fā)出有節(jié)奏的轟鳴聲。
b) 連接失去同步的發(fā)電機或系統的聯絡線上的電流表和功率表擺動得最大。電壓振蕩最激烈的地方是系統振蕩中心,每一周期約降低至零值一次。隨著離振蕩中心距離的增加,電壓波動逐漸減少。如果聯絡線的阻抗較大,兩側電壓的電容也很大,則線路兩端的電壓振蕩是較大的。
c) 失去同期的電網,雖有電氣聯系,但仍有頻率差出現,送端頻率高,受端頻率低并略有擺動。
13.相差高頻保護為什么設置定值不同的兩個啟動元件?
答:啟動元件是在電力系統發(fā)生故障時啟動發(fā)信機而實現比相的。為了防止外部故障時由于兩側保護裝置的啟動元件可能不同時動作,先啟動一側的比相元件,然后動作一側的發(fā)信機還未發(fā)信就開放比相將造成保護誤動作,因而必須投置定值不同的兩個啟動元件。高定值啟動元件啟動比相元件,低定值的啟動發(fā)信機。由于低定值啟動元件先于高定值啟動元件動作,這樣就可能保證在外部短路時,高定值啟動元件啟動比相元件時,保護一定能收到閉鎖信號,不會發(fā)生誤動作。
14.線路跳閘,哪些情況不宜強送?哪些情況可以強送?
答:下列情況線路跳閘后,不宜經送電。
(1) 空充電線路。
(2) 試運行線路。
(3) 線路跳閘后,經備用電源自動投入已將負荷轉移到其他線路上,不影響供電
(4) 電纜線路。
(5) 有帶電作業(yè)工作并申明不能強送電的線路。
(6) 線路變壓器組開關跳閘,重合不成功。
(7) 運行人員已發(fā)現明顯故障現象。
(8) 線路開關有缺陷或遮斷容量不足的線路。
(9) 已掌握有嚴重缺陷的線路(水淹、桿塔嚴重傾斜、導線嚴重斷股等)。
除上述情況外,線路跳閘,重合動作重合不成功,按規(guī)程規(guī)定或請示總工程師批準可進行強送電一次,必要時經總工程師批準可多于一次。強送電不成功,有條件的可以對線路零起升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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