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汽車首次出車禍 谷歌表示“承擔部分責任”
谷歌公司是全球著名的綜合公司,其科技研發(fā)效果出眾,然而近日曝出該公司的無人駕駛汽車與公交發(fā)生輕微碰擦尚屬首次。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201603/287697.htm據(jù)外媒報道,Alphabet旗下的谷歌表示,2月中旬,在該公司無人駕駛汽車與一輛公交巴士的輕微碰擦事故中,無人駕駛汽車應當“承擔部分責任”。這可能是谷歌無人駕駛汽車首次在事故中需要承擔責任。
在2月23日提交給加州監(jiān)管部門的文件中,谷歌表示,這起事故于2月14日發(fā)生在加州山景城。當時,無人駕駛汽車雷克薩斯RX450h試圖在一條較寬的車道上繞開一堆沙包。車輛行駛速度不到每小時4公里,而公交車時速則約為每小時25公里。
谷歌表示,無人駕駛汽車和乘坐汽車的司機都認為,“公交車將會減速,讓無人駕駛汽車先通過”。然而在3秒鐘之后,當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并線時,與公交車的側方發(fā)生碰擦,導致左前翼子板、前輪,和司機側傳感器受損。雙方車輛中沒有乘員受傷。
谷歌表示,在事故發(fā)生后,已對軟件進行調(diào)整,避免未來類似事故的發(fā)生。谷歌還稱,“很明顯我們需要承擔一些責任,因為如果我們的車輛沒有移動,那么就不會發(fā)生碰撞。換句話說,我們的測試司機認為,公交車將會減速或停車,讓我們并線,而車道有足夠的空間。”
對此,Consumer Watchdog隱私項目負責人約翰·辛普森(John Simpson)表示,這起事故“再次證明,機器人汽車技術尚沒有為自動駕駛做好萬全準備”。
而美國加州圣克拉拉谷交通局發(fā)言人表示,將對這起事故進行調(diào)查。她表示,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導致了公交車輕微受損,碰撞部位是鉸鏈式客車中部的活動部分。在事故發(fā)生后,公交車的15名乘客被駁載至另一輛汽車。她同時表示,關于責任認定的調(diào)查目前仍在進行中。
這是谷歌無人駕駛汽車首次發(fā)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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