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高通在歐盟贏得上訴 不必支付近10億美元反壟斷罰款
8月30日消息,據(jù)知情人士透露,歐盟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gòu)已經(jīng)表示,不會對歐洲第二高等法院駁回其對高通罰款的裁決提出上訴。對高通來說,這代表著重大勝利,也意味著結(jié)束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大戰(zhàn)。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202208/437798.htm這起案件始于2018年,歐盟委員會當時宣布對高通處以9.97億歐元(約合9.91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高通在2011年至2016年之間向蘋果公司支付了巨額費用,要求蘋果在所有iPhone和iPad中只使用其芯片,從而將英特爾等競爭對手拒之門外。
歐洲第二最高法院總法院在6月份的裁決中,駁回了歐盟委員會對此案的處理決定,稱程序上的違規(guī)行為影響了高通的辯護權(quán)。同時,法官還推翻了歐盟委員會的分析,即高通向蘋果支付費用屬于反競爭行為,因為監(jiān)管機構(gòu)沒有考慮到所有相關(guān)事實。
知情人士表示,歐盟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gòu)現(xiàn)在承認,很難在上訴中同時贏得這兩項指控。
歐洲第二高等法院的裁決對歐盟反壟斷事務(wù)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來說是個重大挫折。在過去幾年,她已經(jīng)向谷歌開出數(shù)十億歐元的罰單,并對亞馬遜、蘋果以及Meta等美國科技巨頭展開了調(diào)查。
維斯塔格將于9月14日面臨下一次考驗,屆時,歐洲普通法院將對谷歌安卓上訴案作出裁決。谷歌曾因使用其安卓移動操作系統(tǒng)排擠競爭對手而被處以43.4億歐元反壟斷罰款。
歐盟委員會拒絕置評,該委員會依然可以向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CJEU)提出上訴。倫敦國王學院客座教授彼得·亞歷克西亞迪斯(Peter Alexiadis)表示,歐盟委員會決定不對法院的裁決提出異議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他說:“即使歐盟委員會有實質(zhì)性理支持其上訴并取得成功,這樣的勝利也將得不償失,因為該機構(gòu)的懲罰決定將不可避免地在程序上被廢除?!?/p>
此外,亞歷克西亞迪斯表示,上訴可能會迫使法院澄清,占主導地位的公司持有的哪些排他性關(guān)系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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