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LED摩托車信號燈配光設(shè)計
其中圖中的柵格線交叉處的數(shù)字為百分比,它表示該方向光強最小值與基準軸線方向光強度最小值的比值,柵格線圍成的范圍內(nèi)任一方向測得的光強不得小于該方向周圍諸方向中最小的光強值。
由于單個L ED 的光強達不到國家標準對機動車燈光強的要求,因此采用L ED 的摩托車信號燈必須對L ED 進行陣列排布。
目前,市面上不同型號的球帽型L ED 光源的光強分布范圍和國標要求的測點的光強百分比比值不滿足圖2 所示的國標的光強要求,大部分球帽型L ED 光源的光強集中在水平角和垂直角±15°的范圍內(nèi)且垂直方向的光強分布基本上滿足國標光強分布圖V2V 方向的分布要求,但水平方向±20°處的光強值幾乎為零,因此只需要將水平角15°從擴散到20°,根據(jù)公式(7) ,令
則
根據(jù)國家《摩托車光信號裝置配光性能GB T17510 - 1998》中摩托車信號燈光強滿足的要求,考慮到國標要求光強分布分別關(guān)于H - H 對稱和V2V 對稱,則:
其中I (0 ,0) 表示水平方向角0°,垂直方向角0°時的光強值,其余的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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