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司起訴蘋果微軟 指其侵犯便攜設備觸控技術
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家企業(yè)聲稱自己是便攜設備觸控板(touchpad)技術的發(fā)明人,并于當地時間周三對包括蘋果、微軟和LG在內的23家企業(yè)提起訴訟。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x-cimer.com/article/96364.htm這家名為Tsera LLC的企業(yè)周三向美國德州東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控訴,Tsera聲稱自己對一項名為“通過觸控板控制便攜電子設備的方法和裝置”的專利享有“全部權利和利益”。Tsera表示,該專利于1999年提交,并于2003年獲得授權。
該訴訟認為,蘋果iPod Classic和Nano、LG巧克力VX8500和微軟Zune等大批產品使用觸控板技術的行為已經構成專利侵權。
然而,Tsera的專利文件并不能完全支持它的訴訟請求。該專利文件顯示,觸控板可以將用戶的觸摸形態(tài)轉化成指令,而每一種觸摸形態(tài)都對應著“一個預先設定的功能或指令”。另外,該專利文件還寫道:“指令下達后,不會立刻返回圖形反饋,而用戶也無需看著設備來輸入指令。”這一描述似乎與iPod不符。
但是Tsera卻特意強調了蘋果的“罪行”。該公司在訴訟中表示,蘋果2004年9月就知道這一專利的存在,但是卻一再刻意侵犯該專利。因此,Tsera對蘋果要求三倍于標準賠償額度的額外賠償,而對其他公司只要求標準賠償。除此之外,Tsera還要求所有的被告今后在使用觸控板時向其支付授權費。
本次訴訟最終將由陪審團進行裁決,而陪審團通常都會支持這種小公司挑戰(zhàn)大企業(yè)的案子,更何況這家小公司是美國本土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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